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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拿的治疗原则及治法

推拿治疗原则|推拿基本治法

推拿治疗原则

  治疗原则即治疗疾病的法则,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基本理论指导下,对临床病症制订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治疗法则,和具体的治疗方法不同。任何具体的治疗方法,总是由治疗原则所规定,并从属于一定的治疗原则。由于疾病的证候表现多种多样,病理变化极为复杂,且病情又有轻重缓急的差别,不同的时间、地点,不同的个体,其病理变化和病情转化不尽相同。因此,只有善于从复杂多变的疾病现象中,抓住病变本质,治病求本;根据邪正斗争的虚实变化,采取相应的措施扶正祛邪;按照失调的脏腑功能,调整阴阳;并针对病变轻重缓急以及病变个体和时间、地点的不同,因人、因时、因地制宜。
1.治病求本
“治病必求其本”是中医推拿辨证施治的基本原则之一。求本,是指治病要了解疾病的本质,了解疾病的主要矛盾,针对其最根本的病因病理进行治疗。
“标本”是相对而言的,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。
   任何疾病的发生,发展,总是通过若干症状显示出来,但有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,并不都反应疾病的本质,有的甚至是假象,只有在充分地了解疾病的各个方面,包括症状在内的全部情况,才能取得满意的疗效,这就是“治病必求于本”的意义所在。
⑴ 正治与反治
   正治,就是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常用治疗法则。通过分析临床证候,先辨明寒热虚实,然后分别采用“寒者热之”、“热者寒之”、“虚则补之”、“实则泻之”等不同治疗方法。正治法是临床上最常用的治疗方法。
   反治,是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方法,又称从治。从,是指采用方药、手法的性质顺从疾病的假象而言,其实质仍是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的方法。常有“塞因塞用”、“通因通用”等方法。
⑵ 治标与治本
   一般情况下,治本是原则,但在某些情况下,标症甚急,不及时解决可危及患者生命,因此我们应当贯彻“急则治标”的原则。治标只是在应急情况下或是为治本创造必要条件时的权宜之计,而治本或标本兼治才是治病的根本目的。
2.扶正与袪邪
   疾病的过程,在一定意义上,可以说是正气与邪气矛盾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,邪胜于正则病进,正胜于邪则病退。因而治疗疾病,就是要扶正气,祛除邪气,改变双方的力量对比,使之向有利于健康的方向转化,所以扶正祛邪也是指导临床的一条基本原则。
3.调整阴阳
   疾病的发生,从根本上说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,即阴阳的偏盛偏衰代替了正常的阴阳消长。所以调整阴阳,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,也是临床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。
4.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
   因时、因地、因人制宜,是指治疗疾病要根据季节、地区以及人体的体质、年龄等不同而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法。在推拿临床中,更须注意因人制宜。如患者体质强,操作部位在腰臀四肢,病变部位在深层等,手法刺激量大;患者体质弱,小儿患者,操作部位在头面胸腹,病变部位在浅层等,手法刺激量宜小。

推拿基本治法

  推拿是祖国医学外治法之一,其基本治法亦以中医基本理论为依据,不外乎补虚泻实,扶正祛邪,调和阴阳,使气血复归于平衡,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。《内经》云:“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,坚者削之,客者除之,劳者温之,结者散之,散者收之,损者益之。”
   推拿是用手法作用于患者体表的特定部位或穴位来治病的一种疗法。手法的治疗作用取决于:一是手法作用的性质;二是手法的刺激量;三是施术部位或穴位的特异性。因此,不能单纯地用手法的性质和刺激量来概括推拿的治疗作用;同样,也不能单纯地用被刺激部位或穴位的特异性来说明推拿的治疗作用。对推拿治疗作用的研究必须把手法的性质和刺激量以及施术部位(或穴位)三者结合起来。
   根据手法的性质和作用量,结合治疗的部位,推拿治疗有温、通、补、泻、汗、和、散、清八法。
温法:是适用于虚寒证的一种疗法,它使用摆动、摩擦、挤压等手法,用较缓慢而柔和的节律性操作。在每一治疗部位或穴位,手法连续作用时间要稍长,患者有较深沉的温热等刺激感,有补益阳气的作用,适用于阴寒虚冷的病证。
通法:有祛除病邪壅滞之作用。《素问·血气形态篇》有“形数惊恐,经络不通,病生于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药”的记载,指出了按摩能治疗经络不通所引起的病证。临床治疗时常用挤压类和摩擦类手法,手法要刚柔兼施。
补法:补气血津液之不足,脏腑机能之衰弱。经云:“虚则补之”。扶正祛邪是推拿临床的指导思想。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按摩勿释,着针勿斥,移气于不足,神气乃得复”的记载说明通过手法可以补神气之不足。临床手法常以摆动类、摩擦类为主,但手法要轻而柔,不宜过重刺激。多用于补脾胃,补腰肾。
泻法:一般用于下焦实证。凡由实热郁结,脘腹胀满,二便不通之症,皆可用本法施治。临床一般可用摆动、摩擦、挤压类手法治疗。手法的力量要稍重,频率由慢而逐渐加快。
汗法:是发汗、发散的意思,使病邪从表而解。《内经》云:“邪在皮毛者,汗而发之”。汗法适用于风寒外感和风热外感病证。对于风寒外感,用先轻后重的拿法加强刺激,步步深入,使全身汗透,达到祛风散寒的目的。风热外感,则用轻拿法,宜柔和轻快,使腠理疏松。汗法多注重挤压类和摆动类手法中的拿法、按法、一指禅推法等。
和法:凡病在半表半里,在汗、吐、下均不宜的情况下,可用和解之法以调脉气和经血,用于气血不和,经络不畅所引起的肝胃气痛,月经不调,脾胃不和,周身胀痛等症。手法应平稳而柔和,频律稍缓,常用振动类及摩擦类手法治疗。
散法:即消散,疏散之意。推拿的散法有独到之处,其主要作用是“摩而散之,消而化之”,不论有形的积滞或无形的积滞,应用散法可使气血得以疏通、结聚得以消散。对脏腑结聚,气血瘀滞,痰食积滞,均可以散法消散之。手法一般以摆动及摩擦类手法为主,要求轻快柔和。
清法:是运用刚中有柔的手法,在所取的穴位上进行操作,达到清热除烦的目的,推拿一般是摩擦类手法。气分实热者轻推督脉,以清泻气分实热;气血虚热轻擦腰部,以养阴清火;血分实热者,重推督脉,以清热凉血;表实热者,轻推背部膀胱经(自下而上),表虚热者轻推背部膀胱经(自上而下),以清热解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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